「私伙局」播客的第一期节目终于完成了(音频版,文字版),我实在是吁了一口气。
在准备的过程中间,其实数次想要放弃😅:一方面是担心自己表达得还不够好,另一方面也不确定自己的观点是否能在舆论大面积的讨论之外,提供一些新的视角和帮助。虽然第二点其实正是我一开始想要做这期节目的主要动因(去填补某种缺失),而且在做这期节目的时候,我也有意识地对材料和自己的表达进行了筛选(比如没有讲美国的代孕政策、没有分析更多的社会案例),但在录制的时候,其实是还没有完全理清表达重点的。(但因为担心一直拖下去,所以还是给自己设置了一个必须发布的日期)
反而是在节目发布之后,朋友们的反馈让我更加明确了这期节目要做的事情到底是什么。(在这里,也想特别感谢傅丰元、大憨、和张企璐三位朋友的反馈。)
其实,如果说这期播客有什么目标的话,那就是想要提供一种在「都有道理但相互冲突」的不同道路之间作出选择的依据,并且是一种足够理性的依据。但是,到了最后的最后,与其说这些依据可以判断哪条道路最好或者怎么做才能让所有人满意,不如说它们反而让我们意识到,最优解是不存在的,我们最终还是要作出某种「艰难的取舍」。这个取舍一定会「保护」一些价值/利益/原则,同时又「放弃」另一些价值/利益/原则,但它也正正反映了我们是怎样的人以及这是怎样的一个社会。
在写这篇「题外话」的时候,刚好又看到了另外两份内容。
一是端媒体发布的文章《反代孕狂潮的偏見:隱身權貴、失足孕媽,和成為眾矢之的男同性戀?》,其中作者对目前公共讨论中的一些典型的谬误进行了梳理,包括把寻求代孕的人局限于「富人」与「同性恋」,而没有看到「权力阶层」的参与;把反对代孕转化为了「仇富」与「恐同」;反代孕阵营偏执且拒绝讨论的态度;代孕妈妈的主动选择;等等等等。说实话,这篇文章的内容就是我一开始想要做的东西,而我之所以没有选择去做这样的梳理,原因就在于,虽然这样的观点能为目前偏颇的讨论引入不同的视角,但却无法在这种复杂性之中提供解困的思路。仅仅是引入新的「道理」并号召「对话」与「寻求共识」,是无法真的形成「对话」与「共识」的。
二是《新京报》组织的一场活动的现场录像,其中罗翔与刘擎两位老师的分享,虽然与代孕问题并无直接的关联,但却同样涉及了我前面提到的「取舍」问题,或者更进一步说,是造成了需要「取舍」的那些「矛盾」的现实,很有参考的价值。
第一,是要超越唯一真理观。我们需要认识到个体理性的有限性,并承认对立观点具有相对的合理性,在由人组成的这个社会里,没有唯一正确的真理。因此,我们应该放弃追求所谓的最优解(因为这往往导致独断与更差的结果),转而去寻找那个最不坏的方案(虽然无法完全实现你的想法,但却也能部分地实现对方的想法);同时,我们也要看到任何方案都有其潜在的问题,并对这个「隐忧」保持敏感,并随时准备好对规则进行修改。
第二,是要追求共识,但也要明白共识之不易乃至不可能。我们都曾幻想,可以通过公共舆论形成具有共识性的公共意见,但现实往往并没有给我们提供太多乐观的例子。公共舆论仍然充满了不理性,并且非常容易就会被情绪挑拨。而我们要做的,用刘擎的话说,就是努力消除没有事实与逻辑根据的低级分歧,同时让社会出现更多更高质量的讨论、更多的途径与可能性以达成共识。但幻想通过更多理性的论述就能改变舆论的面貌是不实际的,有些研究甚至表示,目前的舆论环境就是更加偏好谎言而不是真相。所以我还是不知道我们可以怎么改变这个局面,实现刘擎所说的理想,我只知道我们不能放弃。
第三,是要学会与分歧共处。既然分歧无法消除,那么我们就应该学会如何与之共处。我们都需要找到自己行事的准则,而这个准则至少应该是经过深思熟虑的。这里还包含有应然与实然之间的一种张力。对我们自己来说,我们的观念是我们相信的「应然」,而他人的观念是「实然」的一部分。我们既应该相信自己的理论对实践具有指导意义、希望这一理论能得到普遍的应用,又不应该自以为是地认为自己的理论可以解决一切实践问题。
第四,是要学习维持平衡的艺术。言及此处,已经说了太多的「既要……又要……」、「既不……也不……」,但在实际中,这样的表态往往就像是没有表态。既要黑又要白,怎么可能呢?如果说既黑且白就是灰的话,这个灰的灰度又是如何确定的呢?我们似乎只能提供这样一种宽泛的平衡性原则,却无法具体地说明,天平两端各要放上多少重量。但实际上,我们也不应该做出如此的说明。因为现实一直处在变动之中的,而规则却需要很高的稳定性,现实的复杂显然要超越制度在时空局限下所能覆盖的范围;保持一定的制度弹性(比如设置自由裁量权),是制度得以回应现实的必要条件。可正是因为我们无法为平衡设置刚性的标准,导致很多人轻视这种平衡性的表态,但这种努力其实仍然是极端重要、值得被珍视的。况且,虽然我们无法证明是否平衡,却可以清楚地感觉到它。而这种感觉能否形成共识,则又回到了上面提到的问题。
最后,虽然现代社会喜欢讲「制度建设」,但社会最高的规矩其实是人们内心的道德感。在「现代化」的语境中,通过制度来进行管理被赋予了炫目的光环,但过分强调制度,其实是把人当作了机器;制度看重「行为-结果」之间的事实链条,却忽视了人类的精神世界,甚至还让有些制度变成了压迫人性的凶手。比如,我也曾一度认为「法制」是一种值得追求的「理想」,直到后来才意识到「法制」其实只是「底线」,根本配不上说是美好生活的理想。用罗翔的话来说,如果一个人说自己遵纪守法,那么他完全有可能是个人渣。而我们所追求的,不该是个充满人渣的社会。美好的社会,首先应该关于人的美好。
这也就是为什么我会在节目的最后说,与其讨论代孕应否被合法化,我更希望讨论的是,我们应该怎样努力,才能让我们的社会中,不再有人仅仅因为生计,而从事代孕这样的工作。在制度上允许或者禁止代孕,也许可以为我们的行为提供某种指引;但这种制度并不能根本性地改变围绕着代孕这件事受到影响的人们的生活。而如果我们不能对人的境况作出改变,那么允许或是禁止,带来的就只是「光天化日」的苦难与「偷偷摸摸」的苦难之间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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